档案室主任 戴 艳
一、工作人员
主 任:戴艳
二、工作职责
1.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、政策、法规,制定校档案工作计划、管理办法和业务性规范。
2. 负责管理校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,不断提高档案科学管理水平,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。
3. 负责接收各部门的档案资料及校档案资料的整理、保管、查询、借阅、开发利用。
4. 编制必备的各类检索工具,积极进行档案的开发利用,热情接待查询和借阅档案人员,为校领导决策和教学、科研、行政、后勤等各项工作服务。
5. 负责对各部门文件材料的收集、整理、立卷、归档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,做好档案法制宣传和监督工作。
6. 负责档案材料保管期限的确定、核查和档案的定期鉴定和销毁工作。
7. 完成每年度的档案统计工作,并按规定向省档案馆移交应进馆的档案。
8. 开展编研编撰工作,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编写组织沿革、重要会议提要、大事记和各种参考资料等。
9. 严格贯彻执行保密制度,做好档案的保密工作。
10. 切实做好档案防盗、防火、防潮、防虫等工作,做好温度记录,保持档案室整洁。
11. 完成校领导及校委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